
39.所谓情理,就是基于正当合法的欲望,经由对事实的准确认识和评价,生发出的
情感之理。情感生发的过程,是包含理性运作的过程。作为一种情本体文化,中国文化所谓
天理,就是这种情感之理。而所谓情理司法,就是基于这种情理精神,以正当合法的欲望为
前提,以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知和评估为基础,运用认知和评估的理性能力,以合乎天理为
价值取向的司法模式。实现司法裁判的情理圆融,必须对案件事实进行正确的认知和评价,
避免错误的情感和案件无关情感;必须将情感建立在正当合法欲望的基础上,避免过头和麻
木的情感。
这段文字重在强调:
A.情理的概念及其在司法中的应用
B.实现司法裁判的情理圆融的途径
C.中国文化中的天理与情感之理
D.情理司法的定义和价值取向
